道德元始纪第四部,第七篇之二
道德元始纪第四部,第七篇之二
公元2年(年历2025年)09月22号。
成人工作职场之霸凌事件案(商界案件)。
调检(辩护)。中检(主告):(新侦查庭)。
Pm,22点30分起。
8号(目)法庭:圣枪王传奇。
钦差-韩国瑞莎(马亚莎)。西厂禁卫军:酿儿(天谕)。
国共论战,江山易改。
共:王刀(王浅秋(小妹)的父亲)。国:圣枪(陈凤馨(二姊)的父亲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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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场之内,传来一男子的声音:这里有没有被人蛇集团拐骗的家属,你们家人都自由了。
友劲说:欸,朋友我们快去看看。
大树紧接着赶过去。
公安:你们是被害者家属吗?叫什么名字我说家属。
友劲:我台湾人,老婆叫刘阿劝。
大树:公安先生,我女儿叫郑心甜。
公安看了手上的文件:都有受害者妇女姓名,你们两位拿着护照来领回自己的家属吧。
友劲,大树同时间的说:谢谢公安。
两家子口到附近的参观用餐,互相寒暄了几句,才知道对方跟自己一样都是兵器师,大树约定了总有一天。
他们会到台湾跟友劲他比较兵器,互相一较高下。友劲也有考虑到急着出来,用大陆的电报跟邻长确认自己女儿的安全后,就搭机返回到台湾了。
就在友劲61岁的时候,大树与他的妻子和已经长大成人的俏丽女儿,总算来到台湾到友劲家中作客!。
大伙两家子口沟通的非常融洽,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。那时候的大树,也已经58岁了。
友劲:唉!好友呀不是我不相想比,而是人老了,操枪操不动了,我相信你也查不多吧。
大树:真的,人不能不服老呀。不如,你我都有女儿,不如让年轻人来比个拳术吧。
友劲:可是我的女儿比你女儿年轻,这样子公平吗?。
大树:就点到为止吧。
友劲:也无不可,我问问女儿的意见。友劲看了采衣一眼,她点了点头。
大树也问了他的女儿,也是同意的。
大树:好友,你家中有刀吗?。
友劲:是有一把武士刀,但没有开锋过,这样可以吗?。
大树:又不是要拼个你死我活,没关系啦。
那就我们双方就推派自己的女儿切磋一下吧!。
友劲回说:勃好勃好!。
二个女儿,友劲的女儿19岁,大树的女儿28岁,两女相差9岁。
王刀传人:郑心甜。圣枪传人:陈采衣。
这时庭上问:那么最后是谁获胜呢?。
采衣:是我输给了王刀传人,我当时长那么大,从没看过用刀背应战的,他们说王刀法,宁愿自伤也不愿伤人。那一战王刀法确实使得非常巧妙。我是真输的心服口服。后来我致力于研究枪术,发现枪术有个天大的秘密。
庭上:哦,甚么样的秘密?。
采衣:通常枪是用来刺的,但我发现枪也可以拿来用扫的,我就将中原枪术,融合武士道,在我年约30岁的时候,当时台湾有开办几年的武术擂台,最后由我拿到冠军,被认同我的人封为圣枪王。
庭上:哦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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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与及版面唷!。
拜访地点:台中市地院。
中检(民进党)敬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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